按照国家、省有关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精神,自2013年10月1日起,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正式履行食品药品监管新职能,对食品药品实行集中统一监管,同时承担广东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
按照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精神,广东省将重新组建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整合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食品药品监管、工商、质监、卫生等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及药品管理职能。同时,相关部门的酒类流通监管职能,食用农产品、林产品(含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下同)、水产品的流通监管职能也划转到食品药品监管机构。
日期:2013-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