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2年第19号通告,检出不合格食品20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质量指标、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等问题。
6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
6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分别为奉节县旭澳百货超市销售的精选黑芝麻,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市合川区川洲桃片有限公司生产的合川桃片(椒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开州区糖糖酒坊生产的白酒,固形物、总酸(以乙酸计)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重庆万邻惠百货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新乡市曹仁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花椒锅巴-五香味,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沙坪坝区熊茂惠食品店销售的、标称重庆市仙瑶食品厂生产的黄豆酱油,氨基酸态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隆玛特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广汉市富利兴食品厂生产的无蔗糖红豆味饼干,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过氧化值主要反映油脂的被氧化程度,是油脂酸败的早期指标。食用过氧化值超标的食品一般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但长期食用严重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用油已经变质,也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被氧化,还可能与产品储存条件控制不当有关。
酸价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的程度。油脂酸败产生的醛酮类等化合物长期摄入会对健康有一定影响,但一般情况下,消费者可以辨别出油脂酸败特有的哈喇等异味,需避免食用。造成酸值(价)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有:食品生产者原料采购上把关不严;油脂加工工艺不达标;产品储藏条件不当,特别是在环境温度较高时,易导致食品中油脂的氧化酸败。
氨基酸态氮是酱油的特征性品质指标之一,氨基酸态氮含量越高,酱油的质量越好,鲜味越浓。氨基酸态氮不合格主要影响产品的风味。酱油中氨基酸态氮(以氮计)含量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采购环节质量把关不严;也可能是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如酿造周期未达要求;还可能是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为降低成本而涉嫌掺假。
6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6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分别为奉节县旭澳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重庆乐爽食品有限公司委托重庆润爽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多味凤爪(辐照食品),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合川区独家香鲜菜老火锅馆使用的碗(复用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九龙坡区渝州路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四川上达食品有限公司委托四川成都金利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花椒锅巴(椒麻味),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江北区壹角餐厅使用的碗(复用餐饮具),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万州区孙家书房上街李幺舅副食批零部销售的、标称广州榕汇贸易有限公司经销的、新加坡广祥泰私人有限公司生产的广祥泰鸡饭老抽酿造酱油(原产国:新加坡),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合川区淑芬串串餐饮店使用的碗(复用餐饮具),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不是致病菌指标,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的卫生状况。如果食品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还会加速食品腐败变质,可能危害人体健康。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也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或储运条件不当等有关。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消毒餐(饮)具中大肠菌群不得检出。餐(饮)具中检出大肠菌群的原因可能是餐具清洗、灭菌不彻底,或存放过程中污染等。
3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
3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分别为两江新区馒香缘餐馆加工自制的红糖馒头,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南川区永舒白酒加工坊生产的白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沙坪坝区珈亿吉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重庆锦润食品有限公司委托重庆鼎味食品厂生产的颗颗香干,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糖精钠是食品工业中常用的合成甜味剂。糖精钠对人体无营养价值,食用较多的糖精钠,会影响肠胃消化酶的正常分泌,降低小肠的吸收能力,使食欲减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发酵面制品中不得使用糖精钠(以糖精计)。发酵面制品中检出糖精钠的原因,可能是餐饮店为改善产品口感而超范围使用。
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是食品生产中常用的甜味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白酒中不得使用甜蜜素。白酒中检出甜蜜素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改善成品白酒的口感,违规添加甜蜜素,也可能是白酒、配制酒生产过程中交叉污染。
3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
3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分别为重庆谊品弘渝科技有限公司渝北区尚阳康城分公司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南岸区三方百货超市销售的牛蛙,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南岸区三方百货超市销售的泥鳅,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吡虫啉属内吸性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吡虫啉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吡虫啉在香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香蕉中吡虫啉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恩诺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恩诺沙星在牛蛙、泥鳅中的最高残留限量为100μg/kg。长期食用恩诺沙星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此外,还有2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分别为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街道天兴路6号4栋建筑第一层楼曾小容销售的、标称重庆协伟食品有限公司分装的老冰糖,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两江新区宝妈美厨食品经营超市销售的韭菜,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
不合格产品信息
(来源: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相关报道: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653批次食品安全抽检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