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2022年,烟台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持续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坚持“严真细实快”作风,聚焦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重点商品、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集中优势兵力,精准重拳出击,依法严厉查处7类17项违法行为,加大案件曝光力度,强力震慑违法犯罪行为。现公布第二批典型案例。食品领域案例如下:
牟平区市场监管局查处
牟平区超越商店
经营不合格食品案
案情简介:2021年10月19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销售的2021-08-29批次雪丽球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验。2021年11月18日由山东安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NO:RPSP211001621号检验报告显示当事人销售的上述批次的雪丽球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胭脂红及其铝色淀(以胭脂红计),标准指标为≤0.05g/kg,实测值为0.057g/kg,不符合国家标准GB2760-2014要求。当事人销售不合格雪丽球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之规定,构成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牟平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罚没款5175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评析:该案违法行为发生在高专校园内,校园食品安全问题是当今社会中迫在眉睫的焦点问题,是竖在学生头顶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积极防范和化解校园食品安全风险,保障学生饮食安全,是市场监管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希望该案让广大校内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引以为戒,守法经营。
蓬莱区市场监管局查处
烟台太阳岛饮品有限公司
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案情简介:2022年1月20日,执法人员通过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提取了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公共检测中心出具的(NO:SH20211229064)检验报告一份。其内容记载烟台太阳岛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萌希昔复合乳酸菌果汁(芒果味)”产品,经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 7101-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料》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立案调查,当事人构成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蓬莱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给予当事人罚没款65180元行政处罚。
案例评析:食品的菌落总数超标,说明其产品的卫生状况达不到基本的卫生要求,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加速食品的腐败变质,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消费者食用菌落总数超标严重的食品,容易患痢疾等肠道疾病,会引起呕吐、腹泻等症状。该案的查处有力震慑了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保障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招远市市场监管局查处
招远市海涛粉丝包装厂
未经许可包装龙口粉丝案
案情简介:2022年1月10日,招远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招远市海涛粉丝包装厂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未经许可包装龙口粉丝,招远市市场监管局依法立案调查。经查证,招远市海涛粉丝包装厂未经许可包装龙口粉丝,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构成未经许可包装龙口粉丝的违法行为。招远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依法给予当事人没收涉案物品并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评析:通过查处招远市海涛粉丝包装厂违法行为,对食品生产企业提出监督警示: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应当依法取得许可,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会破坏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良好秩序,对食品安全、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隐患,必须向社会加大从业法律法规的宣贯力度,提升食品生产经营业主依法取得许可的法律意识,并从日常监管、投诉举报、移送通报等多维度及时掌握违法线索,及时惩治违法行为,打造自觉依法办证、高压管控无证的正向法律空间。
日期:2022-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