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按照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认真组织实施食品监督抽检。本次抽检任务的承检机构为精益和泰质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本期省转市级食品监督抽检粮食加工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3大类食品共199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合格190批次,不合格9批次(抽检明细详见附件)。其中,合格食品包括:粮食加工品3批次、餐饮食品45批次、食用农产品142批次。不合格食品包括:畜禽肉及副产品2批次、蔬菜6批次、水果类1批次。不合格问题主要检出农兽药、金属污染物等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存在问题
(一)农兽药残留问题
1.韶关市武江区朱壁清蔬菜档销售的菜豆,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韶关市武江区徐流娇蔬菜档销售的豇豆,甲基异柳磷、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水胺硫磷、克百威、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3.仁化县花花水果店销售的橙子,丙溴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4.新丰县秀疑光鸡档销售的乌鸡,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5.韶关市武江区德存光鸡档销售的鸡肉(阳山鸡),多西环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金属污染物问题
1.韶关市武江区九哥蔬菜档销售的韭菜,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新丰县秋花蔬菜档销售的沙姜,铅(以Pb 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3.韶关市武江区美林蔬菜档销售的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4.韶关市武江区赵汉文蔬菜档销售的韭菜,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针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问题,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二、不合格项目分析
1.氧乐果:是一种广谱高效的内吸性有机磷农药,有良好的触杀和胃毒作用。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中规定豆类蔬菜最大残留限量为0.02mg/kg。造成氧乐果超标的主要原因,可能是由于在种植过程中违规添加或过量使用所致。长期食用氧乐果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危害。
2.水胺硫磷:水胺硫磷是一种速效杀虫、杀螨剂。对害虫、害螨具有触杀、胃毒及内渗作用,还具有很强的杀卵作用。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规定豇豆中水胺硫磷最大残留限量为0.05mg/kg。其对人畜毒性较高,可以通过食道、皮肤和呼吸道进入人体内,引起人体中毒。水胺硫磷超标可能是由于违规使用或滥用农药,导致严重残留。
3.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是一种大环内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组织渗透作用,对豇豆中蓟马、豆荚螟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中规定,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在豆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15mg/kg。豇豆中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4.倍硫磷:倍硫磷是一种中级毒性有机磷类杀虫剂,具有广谱、高效等特点。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中规定,豇豆中倍硫磷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豇豆中倍硫磷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5.甲基异柳磷:甲基异柳磷属高毒性的硫代磷酸酯类有机磷农药,是高毒、高效、广谱的内吸性杀虫杀螨剂。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甲基异柳磷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中规定,甲基异柳磷在豆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1mg/kg。豇豆中甲基异柳磷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而违规使用。
6.多西环素(强力霉素):多西环素是一种四环素类药物,一般用于治疗衣原体、支原体感染。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中规定,多西环素(强力霉素)在鸡肉中最高残留限量值为100μg/kg。食用多西环素(强力霉素)超标的食品,可能引起恶心、呕吐、腹泻等症状。鸡肉中多西环素(强力霉素)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相关兽药。
7.恩诺沙星:又名恩氟奎林羧酸,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化学合成广谱抑菌剂,在预防和治疗畜禽的细菌性感染及支原体病方面有良好效果。农业部公告第 235 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规定该类药物在动物肌肉、脂肪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100μg/kg(以恩诺沙星+环丙沙星之和计),在肝脏和肾脏中也有严格的限定。长期摄入喹诺酮类药物超标的动物性食品,可引起轻度胃肠道刺激或不适,头痛、头晕、睡眠不良等症状,大剂量或长期摄入还可能引起肝损害。如果鸡肉、鱼检出恩诺沙星残留量超过国家标准限量要求,则可能是在养殖环节存在过量使用或未按规定执行停药期等问题。
8.丙溴磷:丙溴磷是一种广谱高效、中等毒性、低残留的有机磷杀虫剂,主要用于蔬菜和水果及粮食作物上的有害昆虫和螨虫类。近年来,随着一批高毒农药被逐步禁止或限制使用,丙溴磷逐渐成为我国柑橘作物上重要的杀虫杀螨剂品种。丙溴磷是一种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中规定,柑橘中丙溴磷残留限量值不得超过0.2mg/kg。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类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水果,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9.铅(以Pb 计):铅是人体唯一不需要的微量元素,它是一种稳定的不可降解的污染物,在环境中可长期积累,过量的铅在人体内慢慢积累会酿成铅中毒,长期食用铅超标的产品,可能影响造血功能,导致免疫力低下,贫血甚至肾功能损害。蔬菜中检出铅含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蔬菜种植的土壤、水源受到污染所致。
10.镉:隔是一种常见的重金属,在日常生活和工业生产中使用广泛。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规定鳞茎类蔬菜中镉限量为0.05mg/kg;根茎类和薯芋类蔬菜中镉限量为0.1mg/kg。镉对人体的危害主要是慢性蓄积性,长期大量摄入镉含量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肾和骨骼损伤等。镉(以Cd 计)超标的主要原因,可能是种植环境,特别是土壤、灌溉用水存在镉污染导致。
三、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附件: 1.省转市级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明细表(9批).xls
2.省转市级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明细表(190批).xls
日期:2022-0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