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第一批“湖北省食品安全县”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和“四个最严”要求,发挥创新创造精神,探索食品安全治理制度方法,示范带动全省食品安全治理水平提升,根据《湖北省食品安全县评价管理办法》(鄂食药安委发〔2021〕3号),湖北省食品药品安全办对17个第一批“湖北省食品安全县”开展了复审。
按照《湖北省食品安全示范县评价标准(2022版)》,经综合评议,大冶市、竹山县、宜城市、枣阳市、宜都市、当阳市、枝江市、夷陵区、沙市区、京山县、孝南区、武穴市、曾都区、利川市、天门市、潜江市、仙桃市17个复审县食品安全创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总评分均超过850分且未发生否决项,拟继续命名为“湖北省食品安全县”。
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6月13日至27日。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通过信函、邮件、传真等方式提出意见,并说明具体内容和理由。
联 系 人:陈微
联系电话:027-88701957、027-88701960(传真)
通信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3号省市场监管局食品协调处
邮政编码:430071
湖北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6月13日
日期:2022-0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