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区冷链管控组对进口高风险非冷链企业进行联合督导检查,发现我区1家企业未遵守现行防疫规定,存在进口高风险非冷链“九不”行为。根据疫情防控规定,特对其公开曝光,今后我们将做到发现一起、迅速处置一起、停业整顿一起、公开曝光一起。
1.涉事企业及问题:青岛红控供应链有限公司。经查询“山东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中箱货物疫情防控管理”系统,该企业存在着连续进货,没有入仓信息、未入仓静置等问题。采取措施:责令停业整顿10天,公开曝光。
2.相关要求:根据省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明确要求,有进口高风险进口业务的企业,要做到“应报尽报、应入尽入”。对违反非冷链“九不”行为的,由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停业整顿,公开曝光;致使疫情传播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工作警示:望所有进口非冷链集装箱货物企业引以为戒、对照省市要求,时刻绷紧疫情防控安全弦,进一步增强自觉自律,识大局顾大体,守法守规、诚信经营,阻断疫情传播途径,真正肩负起疫情防控的责任、道义和担当,认真落实好“报备预约、货物入仓、预防性消毒、货物静置、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的现行管理规程,切实让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有良好的安全保障。
4.重要提醒:全区各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企业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在货物入厂前24小时如实申报进口货物信息,对进口非冷链集装箱及货物实施核酸检测和预防性消毒。九不行为:1、不如实申报进口货物信息;2、不提前报备;3、不对进口集装箱货物进行预防性消毒;4、装货作业前不对空集装箱预防性消毒;5、不按照有关消毒技术规范开展作业起不到消毒效果;6、不对进口集装箱货物运输工具消毒;7、按要求入仓静置;8、核酸检测机构不如实出具检测结果;9、不能提供合法有效证明(出仓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处理证明)。
日期:2022-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