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澳大利亚农渔林业部(DAFF)消息,8月22日澳大利亚农渔林业部发布IFN-05-13通报,规定了非人消费类食品的生产商信息标注要求。
本次通报适用于以下范围:
.关税规定2-22章节"全面进口声称"(FIDs)内的所有人消费类食品
.所有自5月20日以后进口的食品所在整合货运系统(ICS)下的"全面进口声称"(FIDs)
.向报关员提供进口食品信息的进口商
.整合货运系统(ICS)下的"全面进口声称"(FIDs)包含的所有报关员与进口商
新通告规定,报关员提交关税规定2-22章节内涵盖的非供人食用类食品"的全面进口声称"(FIDs)时,应该采用以下的生产商信息:
生产商代码Producer Code 生产商名称Producer Name
00213492 GOODS OTHER THAN FOOD FOR HUMAN CONSUMPTION
原文链接:http://www.daff.gov.au/biosecurity/import/food/notices/2009/2013/ifn-05-13
日期:2013-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