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16日至19日,福建省市场监管局组织人员对名佑(福建)食品有限公司开展体系检查。检查组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速冻食品生产和经营卫生规范》(GB 31646-2018)等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对许可条件保持、进货查验、过程控制、制度落实、贮存及交付控制、追溯体系建设、检验能力建设、机构和人员管理、标签标识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企业需要进一步改进的有:
一、许可条件保持方面,部分厂房、设施维护有待进一步改善。
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应不断完善,强化落实。
三、食品安全追溯信息化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四、检验能力建设方面,需进一步落实检验管理制度。
五、产品标签标识方面,应加强标签标识管理。
日期:2022-0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