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省市场监管局对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方便食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速冻食品和调味品共15大类食品582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餐饮食品、食糖、食用农产品和水产制品4大类食品9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了农药残留超标、微生物污染、质量指标不达标、有机污染物污染等问题。(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信息见附件2)
一、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邹城市冯方方果品批发中心销售的芒果,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淄川区蔬菜农产品批发市场刘京成销售的姜,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海润农大检测有限公司。
(三)济南槐荫天天鲜超市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拜尔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四)成武县永嘉乐生活购物广场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食药环检验研究院(山东)集团有限公司。
(五)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向城全羊馆购进的泡椒(辣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鲁健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六)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乐惠享副食百货门市店销售的豇豆,倍硫磷和灭蝇胺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检(青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微生物污染问题
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家娌婆水饺自助餐店使用的自消毒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安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三、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泰安高新区物美超市销售的标称为山东东都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绵白糖,还原糖分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四、有机污染物污染问题
烟台市家家悦超市有限公司栖霞四店销售的标称为青岛福海源水产品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尚趣烘烤鱼片,经菏泽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发现,其中N-二甲基亚硝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青岛福海源水产品商贸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青岛市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4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 1.食品抽检合格产品信息-16.xlsx
2.食品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16.xlsx
3.部分不合格项目小知识-16.doc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12日
日期:2022-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