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省市场监管局第8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本期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18大类食品1311批次,包括: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酒类、水果制品、蛋制品、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保健食品、餐饮食品(含餐饮具)、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合格1284批次,不合格27批次。
一、餐饮食品(含餐饮具)不合格11批次
(一)台江区佳思餐饮店的骨碟(消毒日期为2021年11月18日),大肠菌群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二)台江区兴雄餐厅的稀饭碗(消毒日期为2021年11月19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三)厦门旨鲜释放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的刺身碗(消毒日期为2021年11月20日),大肠菌群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
(四)台江区盛天地餐饮店的水杯(消毒日期为2021年11月20日),大肠菌群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五)厦门天厨煌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的大骨碟(消毒日期为2021年11月21日),大肠菌群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
(六)厦门哥老馆餐饮有限公司的肉盘(消毒日期为2021年11月21日),大肠菌群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
(七)台江区半天妖餐馆的米饭碗(消毒日期为2021年11月22日),大肠菌群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八)台江区半天妖餐馆的骨碟(消毒日期为2021年11月22日),大肠菌群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九)龙岩市新罗区星兴川菜馆万达店的汤碗(消毒日期为2021年11月23日),大肠菌群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中集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十)厦门悦港轩餐饮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的碗(消毒日期为2021年12月6日),大肠菌群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中集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十一)厦门悦港轩餐饮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的汤匙(消毒日期为2021年12月6日),大肠菌群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中集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糕点不合格1批次
标称上海宇栗实业有限公司2021年11月5日生产的条头糕,标签不合格,销售单位为云霄县宝城好又香面包店,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经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核实,认为该批次产品为假冒产品。
三、肉制品不合格3批次
(一)标称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牛牛食品有限公司2021年10月1日生产的下洋泡鸭爪,标签不合格,销售单位为龙岩市永定区鑫家圆商贸有限公司,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标称龙岩市永定区牛牛食品有限公司2021年8月27日生产的泡鸭爪(清香味),标签不合格,销售单位为龙岩市永定区鑫家圆商贸有限公司,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标称龙岩市可荣食品有限公司2021年12月7日生产的泡鸭爪,标签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四、食用农产品不合格9批次
(一)武夷山市新百嘉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大正蟹(购进日期为2021年12月22日),镉(以Cd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闽侯白沙超市销售的米蕉(购进日期为2021年11月14日),噻虫嗪不合格,初检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石狮润良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肉蟹(菜鲟)(购进日期为2021年12月24日),镉(以Cd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四)宁德市蕉城区城南陈从国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石头蟹(小)(购进日期为2021年12月27日),镉(以Cd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五)宁德润良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菠菜(购进日期为2021年11月16日),毒死蜱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六)屏南县郑家桂青菜摊销售的油麦菜(购进日期为2021年11月23日),阿维菌素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七)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泉州市石狮振兴店销售的公正蟹(购进日期为2021年12月24日),镉(以Cd计)不合格,初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福建中检华日食品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八)仙游县鲤南阿烟蔬菜店销售的韭菜(购进日期为2021年12月29日),毒死蜱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九)南平市裕达百姓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冻公三眼蟹(购进日期为2021年11月27日),镉(以Cd计)不合格,初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福州海关技术中心。
五、饮料不合格3批次
(一)标称宁德市天下水坊饮品有限公司2021年12月28日生产的天湖山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合格,销售单位为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宝食品商行,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标称泉州市丰泽区北峰涌泉天然水开发中心2021年12月22日生产的饮用天然矿泉水,界限指标-偏硅酸不合格,销售单位为石狮市永海桶装水店,初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福建中检华日食品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三)标称泉州市怡新食品饮料有限公司2021年12月29日生产的怡新饮用天然矿泉水,溴酸盐不合格,初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停止销售、下架、召回等法定义务,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
附件1:第8期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表.xls
附件2:第8期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表.xls
附件3:关于抽检不合格项目的风险提示.doc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6日
日期:2022-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