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快本市商贸企业复工复市的通知》(沪肺炎防控办〔2022〕527号)精神,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生活物资保障,深入实施动态清零攻坚战,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有力有序推进本市商贸企业复工复市,尽快恢复商业体系活力。现通过“一问一答”形式,回应商贸企业复工复市关切。
Q01
目前什么类型的商贸企业可以优先申请复工复市?
A
在做好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保障超市卖场、便利店、购物中心、电商平台、农贸市场(含批发市场、菜市场)、生鲜蔬果、餐饮、日用商品、药品流通等商贸企业的网点和节点(含配送中心、大仓、前置仓、中央厨房、食品加工中心)以及为上述企业提供城市配送服务的企业应复尽复。
Q02
原来已经取得保供证明的企业,如何进一步申请复工复市?
A
保供企业可以转入复工复市“白名单”范围,继续按《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类城市运行保障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等要求,做好保供和复工复市。市防控办对保供企业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Q03
其它商贸企业如何申请加入复工复市“白名单”?
A
其他商贸企业凭复工复市疫情防控和闭环管理方案向所在区商务主管部门或区防控办指定的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纳入复工复市“白名单”。
Q04
各区是否可以因地制宜制定复工复市措施?
A
各区人民政府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商贸企业(如理发、洗染等居民生活服务业企业)复工复市具体措施,并向社会公布具体办理部门、办理流程,有序恢复商业网点。
Q05
商贸企业复工复市后,员工凭什么证明返岗?
A
根据《关于我市商务领域启用“复工复市人员返岗电子通行证”相关工作的通知》(沪肺炎防控办〔2022〕500号),建立复工复市人员返岗电子通行证制度(简称“复工证”)。复工复市“白名单”企业可为其返岗人员及其承运企业(城市配送物流企业)的返岗人员申请“复工证”。返岗人员凭身份证、“复工证”联系所在居村委会,由居村委会核对其身份证和“复工证”并拍照保存,确认所住楼栋7天内无阳性,现场加做抗原检测阴性即可放行,并做好登记。如所在居村委会近期没有统一检测核酸,返岗人员无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现场抗原检测阴性也可放行。原则上相关人员不再返回小区居住,实施闭环管理。
Q06
复工复市人员返岗电子通行证如何申请?
A
申请复工复市人员返岗电子通行证(“复工证”)的企业在符合防控要求的条件下,按照市商务委提供的信息采集表格样式,将需要解封的员工信息报送给所在区商务主管部门。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应按照本市“复工证”办理要求,做好信息报送和材料比对。内容包括核实复工人员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或最近一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绿码,指导申领单位和个人准确填写相关表格。经区商务主管部门认可后,由市商务委统一汇总,报市大数据中心录入数据后台制证。制证成功后,返岗人员联系所在居村委,打开“随申办”APP或“随申办”微信、支付宝小程序,点击“随申码”。在“随申码”页面下方,滑动选择“复工证”,点击即可“亮证”。
Q07
企业如何安排车辆接驳人员返岗?
A
商贸企业安排专车接驳人员返岗,点对点返岗,不得前往无关区域。返岗车辆凭复工复市车辆通行证通行,通行证当天有效。需明确车辆和司乘人员信息,实现定车定人。接送当天,司机需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并加测一次抗原。商贸企业的返岗车辆,由企业向所在区商务主管部门申请有关车辆通行证。大型连锁企业的返岗车辆,经总部汇总后向市商务委申请复工复市车辆通行证。
Q08
员工返回企业复工后,是否还能回家?
A
不行。商贸企业落实员工集中住宿,实施闭环管理。对新返岗员工设置2天静止期,尽可能落实独立住宿。不同班组员工之间做到无接触换班,尽量减少人员外出。配送寄递人员按《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本市电商平台、邮政快递公司等配送寄递人员防疫管理的通知》要求办理“电子通行证”。各区全面排摸现成可用的文化、体育、公园等各类公共设施,发挥酒店、商务楼宇、单位闲置用房等可住宿休息空间作用,参照“小哥驿站”建设要求,优先为企业返岗复工人员提供集中住宿保障。
Q09
商贸企业复工复市的同时,如何解决交通运输及跨省物流问题?
A
市内交通运输方面,复工复市“白名单”企业可向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进行咨询、申办市内通行证(包括生活物资和外贸领域物资运输、复工复市人员运送(限中大型客车)两类),企业提交申请表、相关人员健康绿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和相关承诺书等材料,经审核后办理;5月7日起,已申办市内通行证企业的驾驶员可通过“随申办”APP或微信、支付宝的“随申办”小程序进行电子亮证。
跨省物流方面,本市已出台了《关于办理上海市商贸物资和生活物资企业〈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的通知》(具体文件和申请表可至上海市商务委的官方网站下载),企业可按照通知要求提交申请表、相关人员健康绿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无异常行程卡和相关承诺书等材料,报送至市、区商务主管部门,经审核后纳入有关信息库;已入库的驾驶员可通过“随申办”APP或微信、支付宝的“随申办”小程序直接进行电子亮证。
Q10
防范区商业网点是否可以恢复线下营业?
A
在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加快推进防范区超市卖场、便利店、生鲜蔬果、餐饮、日用商品、药店等满足市民基本生活的必备业态“应开尽开”。餐饮门店通过线上外卖提供服务,防范区内美容美发、洗染等居民生活服务企业提供线上预约、线下错峰限流服务。
各区、各企业通过“六步法”有序推进防范区商业网点恢复线下营业。
一是建立协同机制。建立各区商务部门、街镇、商业企业协同工作机制,明确商业网点线下开业的条件和流程,加强信息互通,做到应开尽开。
二是制定开业计划。根据“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划分和周边居民解封情况,加快形成线下门店开业计划,做到商业网点线下开业进度与居民解封同步匹配,有序推进商业网点正常营业。
三是落实防疫措施。企业制定商业网点线下开业和防疫工作方案,严格落实各项防疫措施。恢复经营前对场所环境开展一次全面的预防性消毒;严格把好进门入场关、清洁消毒关、人员管理关、场所限流关、证照查验关等“五关”;使用“场所码”或健康核验一体机“数字哨兵”。
四是做好闭环管理。准备线下开业的商业网点要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组织员工及时向居住地的居村委申请返岗。企业安排落实员工住宿,并配备必要的防疫物资。属地政府在员工返岗交通、住宿、闭环管理和核酸检测等方面为企业提供支持。
五是强化货源组织。准备线下开业的商业网点加大备货力度,加强蔬菜、肉、蛋、奶等重点品类商品货源的组织,增加鲜活水产、时令蔬果、奶制品等品类供应,建立应急补货机制。做好纸品、方便面、粮、油、米、面、饮料等品类集中陈列,提前开展商品质量、食品安全和价格等方面的自查。
六是维护网点秩序。对线下开业的大型卖场、商超,各区提前协调公安、城管和志愿者等队伍,做好现场人员引导、进场限流、人员查验等工作,维护开业网点秩序。
Q11
商贸企业如何做好入场管理?
A
做好进门查验,在经营场所门口张贴疫情防控相关提示和要求,设置“场所码”或健康核验一体机“数字哨兵”。要求入店顾客佩戴口罩,扫“场所码”或“数字哨兵”,配合测量体温且无异常(<37.3℃)后方可进店采购,确保人员信息可查询可追踪。划设进出通道,做好人员分流。合理设置经营场所顾客最大接待量,当场所内顾客总量达到限额时,应停止顾客进入。支持符合条件的商贸企业网点适当延长营业时间。
Q12
商贸企业如何做好环境卫生管理?
A
商贸企业应在恢复经营前,按照《大型商场预防性消毒技术要点》《农贸集市预防性消毒技术要点》等相关文件要求对场所环境开展一次全面的预防性消毒,对重点区域逐一开展消毒,做到不留死角、应消尽消。恢复经营后,对经常接触的公共用品和设施(如存储柜、电梯间按 钮、扶梯扶手、公共垃圾桶、卫生间等),每日清洁消毒不少于三次。重点部位要做好消毒记录。特别做好密闭、半密闭空间、共同空间等防疫管理,对物流交换场所做到消杀到位。
Q13
商贸企业各类场所如何开展分区管理?
A
对商贸企业配送中心、大仓等重要物流节点以及人员集聚的场所实施严格分区分类管理。按照仓库区门口、作业区、生活区、卫生间及废物处理场地、公共空间(如道路、室外场地)等不同区域,根据与外部环境接触程度,对不同区域工作人员实施分类防护。实现各区域之间的物理隔离,实行工作场所、住所“两点一线”管理,所有人员在指定岗位工作和住宿,最大限度减少不同区域之间的人员直接接触。加强对各区域之间结合部的管理,杜绝风险点。
Q14
商贸企业应如何开展应急处置?
A
商贸企业应当制定应急情况下的处置方案,一旦有突发情况,必须最大限度控制扩散和外溢,确保防疫安全。商贸企业发现随申码为红、黄码人员时,应立即报告属地防控办,协同做好后续处置。出现抗原、核酸检测异常人员,或者无症状感染者、确诊病例应立即停止营业,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流调、管控等相关工作。商贸企业应当按照员工人数比例设置临时隔离观察区。员工抗原检测或核酸检测异常时,应第一时间报告属地防控办,并将异常人员立即安排至临时隔离观察区,同时排摸相关密接人员,一同采取临时隔离措施(不与检测异常人员同一空间)。
Q15
涉疫商贸企业网点何时可以重新恢复营业?
A
各区对于涉疫商贸企业网点加快转运处置速度,涉疫人员转运后,第一时间对场所环境开展消杀,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环境采样评估合格后,即可恢复运营。
Q16
商贸企业人员核酸检测有哪些要求?
A
根据《上海市商贸企业复工复市疫情防控指南》,商贸企业应组织员工做好“1+1”核酸检测工作,即上午开展1次抗原检测,下午开展1次核酸检测,循此往复。配送寄递人员按照《上海市同城配送寄递人员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的要求,做好核酸和抗原检测。如其它重点岗位员工另有规定的,按相关规定进行检测。如遇抗原检测或核酸检测要求调整的,以最新发布要求为准。
Q17
商贸企业应如何做好员工防护?
A
按照《各类城市运行保障人员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指引》,商贸企业对员工进行分类防护,常规情况进行“一级防护”,规范配戴一次性使用帽子、医用外科口罩、隔离衣、手套、工作鞋/鞋套。对不进入风控区域,直接接触相关风险人员、物品、环境的工作人员,进行“增强型一级防护”,包括一次性使用帽子、KN95/N95/FFP2及以上防护级别的口罩、护目镜或防护面屏、隔离衣、手套、工作鞋或鞋套。
Q18
商贸企业应做好哪些防疫物资储备?
A
商贸企业应做好防疫物资储备和管理,及时采购抗原检测试剂、防护口罩、消毒酒精、免洗手液、健康核验一体机“数字哨兵”、测温仪、防护服、防护眼镜、一次性医用手套、鞋套、防护面屏等物资。防疫物资按照14天以上做好储备。所有使用过的防护用品应当集中收集,按照要求安全处理。对物资进入企业工作场所,要设置专用路线和固定场所,并与其他区域相隔离,要求供应商车辆司乘人员严格按照防疫要求进入企业工作场所。安排固定人员进行接收、装卸、贮存、拆封、消毒等。
Q19
商贸企业复工复市是否有相关防疫指南?
A
本市已发布《上海市商贸企业复工复市疫情防控指南》,主要内容包括主体责任、入场管理、环境卫生、人员防护、分区管理、应急处置、物资储备等。相关行业如有特殊防疫要求从其要求执行。商贸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制定疫情防控和闭环管理方案,坚持人、物、车、环境同防。加强培训和应急演练,确保员工熟悉责任分工、环境卫生、个人防护、异常情况处置、人员疏散等工作要求,做到有条不紊。
Q20
商贸企业复工复市相关要求是否会更新?
A
本市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商贸企业复工复市实际情况,适时对商贸企业复工复市相关要求和疫情防控指南作动态调整。
撰稿:商贸行业管理处
日期:2022-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