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11日,美国制定杀虫剂甲氧虫酰肼(Methoxyfenozide)许可限量法规。
通过该法规,EPA修改现有甲氧虫酰肼(Methoxyfenozide)残留许可限量,并规定下列作物的新的许可限量(in ppm):
金虎尾:0.4; 非草类动物饲料,草料:50.0; 非草类动物饲料,干草:150.0; 鳄梨:0.6; 干豆种:0.24; 唐棣属植物亚组13-07B:3.0; 蛋黃果:0.6; 费约果:0.4; 草、草料、饲料及干草17组,草料:18.0; 草、草料、饲料及干草17组,干草:30.0; 美洲番石榴:0.4; 拟爱神木:0.4; 芒果:0.6; 绿洋葱亚组3-07B:5.0; 番木瓜果:0.6; 西番莲果:0.4; 花生:0.02; 花生,干草:55.0; 花生,油:0.04; 人心果:0.6; 君迁子(黑枣):0.6; 曼密果:0.6; 星苹果:0.6; 星果:0.4; 除马铃薯外的块茎及球茎植物亚组1D:0.02; 莲雾:0.4.
此外,对以下作物规定了限时许可限量(in ppm):
球茎植物组3-07:0.20; 有叶根茎及块茎植物2组:0.20; 根茎与块茎植物1组:0.10; 非草类动物饲料18组:10.0; 粮谷、草料、饲料及草杆16组:10.0; 草、草料、饲料及干草17组:10.0; 药草及香草19组:10.0; 带叶豆类植物7组:10.0; 豆类植物6组:0.10.
这些许可限量有效期至2010年9月30日。
该法规于2008年3月5日生效。
日期:2008-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