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2年第8号通告,检出不合格食品23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农兽药残留问题、重金属污染问题、质量指标、微生物污染等问题。
6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
6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分别为重庆市涪陵区荔枝街道兴华中路39号负二层次2摊铺丁洪兰销售的泥鳅,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连锁经营有限公司火炬大道店销售的钳鱼,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要求;重庆市开州区惠宏购物中心和谦店销售的鸡蛋(桑叶蛋),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沙坪坝区万品鲜食品店销售的鲜公鸡,尼卡巴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秀山县百佳丹凤华庭副食超市销售的香蕉,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云阳县北城天天见购物中心销售的黄辣丁(淡水鱼),孔雀石绿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要求。
恩诺沙星属于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恩诺沙星可用于牛、羊、猪、兔、禽等食用畜禽及其他动物,在泥鳅中的最高残留限量为100μg/kg。长期食用恩诺沙星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五氯酚酸钠属于有机氯农药,常被用作除草剂、杀菌剂,或用于鱼塘虾塘的消毒。《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中规定,五氯酚酸钠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五氯酚酸钠由于其水溶性,易造成水或土壤污染,通过食物链作用进入牲畜体内,进而进入人体内。五氯酚酸钠能抑制生物代谢过程中氧化磷酸化作用,长期摄入这类物质,可能会对人体的肝、肾及中枢神经系统造成损害。
孔雀石绿属于有毒的三苯甲烷类化学物,既是染料,也是杀真菌、杀细菌、杀寄生虫的药物。《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中规定,孔雀石绿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孔雀石绿具有潜在的致癌、致畸、致突变的作用。长期食用检出孔雀石绿的食品,会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噻虫嗪是一种全新结构的第二代烟碱类高效低毒杀虫剂,用于叶面喷雾及土壤灌根处理,其施药后迅速被内吸,并传导到植株各部位,对刺吸式害虫如蚜虫、飞虱、叶蝉、粉虱等有良好的防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规定,香蕉中噻虫嗪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2 mg/kg。噻虫嗪属于低毒农药,一般不会引起中毒事故。噻虫嗪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菜农对使用农药的安全间隔期不了解,从而违规使用或滥用农药。
3批次食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
3批次食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分别为璧山区邹卫蔬菜经营部销售的红小米椒,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市南岸区陈彬蔬菜配送服务部销售的小米辣,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忠县佳品生活超市销售的红朝天椒,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镉(以Cd计)在新鲜蔬菜中最大限量值为0.05mg/kg。镉(以Cd计)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在生长过程中富集了环境中镉元素。
4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
4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分别为重庆市九龙坡区谢家湾街道谢家湾文化四村7号1-1号(谢家湾农贸市场1楼2号)兰丽华销售的干香菇,水分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市九龙坡区谢家湾街道谢家湾文化四村7号1-1号(谢家湾农贸市场1楼2号)兰丽华销售的黑芝麻,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忠县佳品生活超市销售的黑芝麻,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垫江县游登军白酒酿造坊生产的高粱白酒,固形物、总酸(以乙酸计)、总酯(以乙酸乙酯计)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
水分属于理化指标,是食品的一个内在质量因素,各类食品的产品标准常对水分含量有明确的限值要求,水分高低反映产品的含水量。合理的水分控制,可避免产品的功效成分或营养物质分解、酶解变质、霉变等,有助于保持产品质量稳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菌及其制品》(GB 7096- 2014)中规定,香菇干制品中水分应≤13g/100g。食品的水分不合格对人体健康没有重大影响,但是,水分超标会缩短产品的保质期限,使产品易发生霉变,可能引起产品质量的下降。
酸价可用于评价食品酸败的程度。食品酸败可产生醛酮类化合物,长期摄入会对健康有一定影响。一般情况下,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可以明显辨别出其有哈喇等异味,需避免食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中规定,坚果与籽类中酸价限量值不得超过3mg/g。造成酸价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有:原料采购上把关不严、生产工艺不达标、产品储藏条件不当,特别是在环境温度较高时,易导致食品中脂肪的氧化酸败。
3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3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分别为重庆市梁平区赵酸酸米线餐饮店使用的筷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市三易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食用木薯淀粉,菌落总数、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国鲜丰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鸡精调味料,菌落总数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消毒餐(饮)具中大肠菌群不得检出。餐(饮)具中检出大肠菌群的原因可能是餐具清洗、灭菌不彻底,或存放过程中污染等。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食品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加速食品的腐败变质,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菌落总数超标说明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4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
4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分别为重庆市万州区家益百货有限公司枇杷坪二店销售的、万州区天城承扬粉条加工坊生产的河粉,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璧山区金东大酒店销售的、标称湖南开口爽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黄贡椒(酱腌菜),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金燕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纯蛋糕,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云阳县江口镇孙青明酒厂生产的散装白酒,三氯蔗糖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在食品生产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作为一种广谱防腐剂,毒性较低,对霉菌和酵母菌的抑菌能力强,按标准规定的范围和使用量使用是安全可靠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生湿面制品中不得使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生湿面制品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在生产加工环节超范围使用,以达到延长保质期的目的。
苯甲酸及其钠盐是食品工业中常见的防腐保鲜剂,对霉菌、酵母和细菌有较好的抑制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中规定,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在腌渍的蔬菜中最大使用量为1.0g/kg。苯甲酸及其钠盐的安全性较高,少量苯甲酸对人体无毒害,可随尿液排出体外,在人体内不会蓄积。若长期过量食入苯甲酸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肝脏功能产生一定影响。
除上述不合格产品外,还有3批次食品检出不合格,分别为沙坪坝区火热辣串串香餐饮店销售的鸭血,甲醛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重庆渝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山椒花生,黄曲霉毒素B1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万盛经开区长远白酒坊生产的高粱白酒,固形物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
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
不合格产品信息
(来源: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相关报道: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928批次食品安全抽检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