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省市场监管局对茶叶及相关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调味品和饮料共15大类食品547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肉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3大类食品8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了农兽药残留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等问题(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信息见附件2)。
一、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高唐县刘涛蔬菜批发中心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众合天成检验有限公司。
(二)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驼山路衡王府大集张德财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华盛天同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三)崂山区张伟雷肉食店销售的牛腩肉片,克伦特罗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四)新泰市青云街道何文峰蔬菜批发中心销售的菜豆,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通标标准技术服务(青岛)有限公司。
(五)济南市章丘区张跃鲜果店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拜尔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六)滕州仲家汇商贸有限公司第十六分公司销售的辣椒,经诺安实力可商品检验(青岛)有限公司检验发现,其中啶虫脒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滕州仲家汇商贸有限公司第十六分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济南果品研究所/国家果蔬及加工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二、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山东恒润商贸有限公司莱芜城西超市销售的标称为济南市年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绵白糖(分装),还原糖分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拜尔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三、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问题
烟台市家家悦超市有限公司莱州二店销售的标称为青岛凝香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老火腿,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和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菏泽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4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 1.食品抽检合格产品信息-14.xlsx
2.食品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14.xlsx
3.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14.doc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21日
日期:2022-0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