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促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能力,规范食品安全生产秩序,泸州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对2020年、2021年抽检3批次以上不合格的6家食品生产企业开展飞行检查工作。
此次检查结合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总体要求,按照事先不告知、基层执法人员异地交叉、“双随机”原则,以抽检结果及后续处置中发现问题为主要线索,以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食品安全自查等各项制度落实情况为重点,全面排查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违法违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等情况。
此次飞行检查发现,企业存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责落实不明确,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学习不够,落实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关键控制点未严格按照工艺设置监测控制,出厂检验工作未充分发挥监测指导作用,车间人流物流交叉共用通道存在交叉污染隐患等问题。针对检查发现问题,已按照《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处理中。
日期:2022-0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