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各级市场监管和综合执法部门紧紧围绕“铁拳出击护民生 铁腕治乱促发展”的主题,于2021年12月20日至2022年3月31日开展了“春雷行动2022”,主要包括“食品安全”“质量安全隐患整治”“未成年人保护”“打击乱评比乱排序”和“保障农村药品质量安全”“冬季旅游市场环境整治”5个子行动。根据全州案件查办和县(市)申报情况,评选出“春雷行动2022”十大典型案例。
其中,涉及食品案例如下:
(一)小金县某工地食堂未取得许可从事餐饮服务活动及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案。
2022年3月,小金县市场监管局发现某工程项目部食堂在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并使用超过保质期的幺麻子藤椒油、好人家烧鸡公调料等食品原料加工食品。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构成了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及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的违法行为。小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材料,并处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该案是我州开展“春雷行动2022”专项执法行动以来,涉案金额较大、影响面较广的食品违法案件,该案的查处有力维护了工人群体的权益。
(二)若尔盖县某粮油公司经营超过保质期的大米案。
2022年1月,若尔盖县市场监管局发现某粮油公司经营的“五发御贡”和“绿荷稻花香”大米超过其包装上标注的保质期。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构成了经营过期食品的违法行为。若尔盖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超过保质期的的大米、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该案是我州打击粮食购销领域违法行为以来,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食品违法案件,市场监管部门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九)汶川某母婴孕用品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奶粉案。
2022年1月,汶川县市场监管局发现某母婴孕用品店销售的诗妙丽幼儿配方奶粉(12-36月龄,3段)超过其包装上标注的保质期。当事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构成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汶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过期幼儿配方奶粉,并处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
该案是阿坝州保护“未成年人保护”的案件,婴幼儿奶粉是重要的特殊食品,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乳制品监督抽查力度,保护特殊人群的食品质量安全。
日期:2022-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