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月25日,美国宣布制定杀虫剂硝草酮(Mesotrione)许可限量的法规。
本法规规定下列产品内/表硝草酮(mesotrione)残留新的许可限量(用ppm表示):
芦笋:0.01; 筛选草籽:0.10; 草杆:0.10; 草料:0.01; 干草:0.01; 燕麦谷粒:0.01; 燕麦杆:0.01; 燕麦草料:0.01; 燕麦干草:0.01; 黄秋葵:0.01; 大黄:0.01; 高粱谷草料:0.01; 高粱谷谷粒:0.01; 高粱谷干草:0.01; 甜高粱:0.01; 甘蔗:0.01。
本法规于2008年2月20日生效。
日期:2008-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