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夏季以来,餐饮环节野生菌类中毒事件时有发生,今年7月,陵水英州母爸村3人因误食野生菌中毒,为避免此类事情再次发生,切实保障公众的生命安全,针对野生菌类中毒事件,近日,我局发布预防野生菌类中毒有关事项的警示,提醒广大群众注意误食有毒野生菌,加强对野生菌中毒的防范意识。
据悉,近年来我省已发生多起野生菌类中毒事故,形势不容乐观。我省大部分地区地貌以丘陵、山地为主,属热带、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适合各种野生菌的生长,农民素有采摘、食用野生菌的习惯,而毒菌类混淆其中,误食后即导致严重中毒,危及生命。食菌中毒者绝大多数人都是胃肠炎型轻度中毒,临床表现为剧烈恶心、呕吐、腹痛等;还有少数为神经精神型,临床表现为头昏、恶心、呕吐,然后出现烦躁、谵妄、幻视等症状。如果中毒严重,对人体损害极大,会引发急性肾功能衰竭或导致休克甚至死亡的肝坏死和溶血性的中毒。为此,我局要求各市、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要重视预防野生菌类中毒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管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杜绝野生菌类中毒事件的发生。
我局将加强对广大群众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广泛宣传毒菌类的危害,在采食野生菌的高发季节,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组织人员深入各村宣传讲解野生菌类中毒防治知识,确保宣传工作进乡村、进家庭,做到家喻户晓,不留死角,告诫村民不要随意采摘野生菌类进食,避免食物中毒的发生;同时加强对学校食堂、企业食堂、餐饮店、工地食堂等重点单位和场所的监督检查,确保原料采购、索票索证、加工制作、食品留样与登记等情况的落实,拒绝毒菌类进入餐桌;并完善应急机制,严格按照我省《餐饮服务环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行)》(琼食药监餐饮〔2010〕3号)要求,及时按程序报告、及时处理,确保各项应急工作落到实处。
日期:2013-0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