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泸州市古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彰德监管所执法人员开展市场巡查时,发现一餐饮店现场无法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该店铺处于正常营业状态且正在开展外卖服务。
古蔺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随即现场登录美团APP,发现该餐饮店在“美团”外卖平台“食品安全档案”上传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显示“发证日期:2021年12月15日,发证机关:古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时发证机关加盖印章为“古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无印章编号,与古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不一致,初步判定为假冒证件。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已现场责令当事人停止开展外卖活动,并责令下架其产品。
目前,古蔺县市场监管局已对该案进行立案调查,下一步拟将该涉嫌伪造国家公文、印章的犯罪线索移送公安部门。
接下来,古蔺县市场监管局将结合“春雷行动2022”执法行动,继续加大对网络订餐平台的监管力度,督促其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障公众网络订餐消费安全。
日期:2022-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