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由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国家酒类及饮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大学等单位起草的贵州省地方标准《酱香型白酒用高粱》等十四项标准(征求意见稿)已完成,为确保标准的适用性、安全性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现网上公开征求意见,请各有关单位和专家于2013年8月10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
单位: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国家酒类及饮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联系人:田志强、孟望霓
电话:田志强:0851-8587713、18685131006,
孟望霓:0851-8631521、13595099980
邮编:550004
邮箱:tianzhiqiang010@163.com、mengwangni406@163.com、gzbiaohua@163.com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新添大道南段409号
2013年7月10日
附件:酱香型白酒标准体系
日期:2013-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