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21日,新西兰发布进口反刍动物肉和反刍动物肉制品的进口卫生标准,自2022年3月21日起生效。该标准适用于所有进口的反刍动物肉和反刍动物肉制品,包括:鲜肉(冷藏或冷冻)、肉制品、血液和血液制品、脂肪和脂肪制品、内脏、骨和骨制品,但于不适用于作为肥料、实验室使用、微生物检测、在人体上或人体中的治疗用途以及在动物身上或动物体内的兽医用途的进口反刍动物肉或反刍动物肉制品。该标准要求进口的反刍动物肉和反刍动物肉制品必须:(1)满足第1部分第1.6-1.8条的要求和第2部分对已识别风险生物体的特别要求;(2)从监管体系符合第1.5条要求的国家进口;(3)附有符合第1.10条要求的兽医证书;(4)附有符合第1.9条要求的进口许可证。其中,进口必须随货提供的文件包括:(1)第1.10条要求随附反刍动物肉和反刍动物肉制品的所有文件。除非另有说明,否则文件必须使用英文或有清晰易读的英文翻译、原件;(2)除非另有说明,否则纸质文件必须由以下人员在每一页上签字带有原始印章、签名和日期的官方兽医,或在空间中得到认可已分配并且所有页面都具有基于纸张的替代安全功能;(3)除非另有说明,否则电子格式的文件必须经使用初级产业部批准的电子系统,从出口国的主管当局直接发送至初级产业部;(4)进口许可证,本标准要求的适用于单批货物的进口许可证(可接受复印件);(5)兽医证书等。
日期:2022-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