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落实食品生产监管责任,近日,省市场监管局制定印发了《江西省市场监管局2022年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监督检查计划明确了监督检查对象、监督检查依据、监督检查方式及频次、省市县三级监督检查事权划分。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重点监督检查食品生产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许可资质管理、生产现场环境卫生条件、从业人员管理、生产过程控制、标签和说明书管理、产品检验、原辅料和成品仓储管理、产品标准执行情况和委托加工情况等九个方面内容;重点监督检查食品小作坊生产主体资格、生产加工场所、生产设施设备、加工过程控制、人员管理、原辅料和成品仓储管理、包装和标识等七个方面内容。
监督检查计划中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制定本辖区的食品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按照计划实施监督检查,同时督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开展自查,确保自查报告率100%。对监督检查中发现食品生产者存在问题的,监督企业整改到位,确保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后处置率100%。对监督检查中发现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责令食品生产者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依法查处。
稿 源:省局食品生产监管处
日期:2022-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