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贸市场人员流动性大,是疫情防控的重点场所,但部分农贸市场开办方和经营户主体责任意识淡薄,未严格落实防疫措施,违反相关管理制度,市市场监管局依法查处了一批相关典型案例,现予以公布如下。
案例一
2022年2月15日,市市场监管局塘厦分局执法人员在对农贸市场进行监督检查中发现,东莞市XX市场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的塘厦XX市场疏于对市场内经营户的管理,导致市场内有三个活禽经营者未按照《关于全市活禽经营市场定期休市的公告》休市,违反了“1110”制度。该市场在多次教育督促整改的情况下,仍未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塘厦镇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工作专班根据相关规定于2月16日责令该市场停业整顿5天。
上述农贸市场开办方和活禽经营者的行为违反了《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分别构成休市期间未督促活禽经营者按规定执行休市制度、休市期间从事活禽经营的违法行为,市市场监管局已依法对其立案查处,并将于近期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二
2021年12月17日,市市场监管局寮步分局执法人员在对农贸市场进行监督检查中发现,东莞市XX市场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的XX村市场疏于对市场内经营户的管理,导致市场内有一个活禽经营者未按照《关于全市活禽经营市场定期休市的公告》休市,违反了“1110”制度,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风险隐患。
上述农贸市场开办方和活禽经营者的行为违反了《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分别构成休市期间未督促活禽经营者按规定执行休市制度、休市期间从事活禽经营的违法行为,市市场监管局已依法对其立案查处,并分别作出10000元、800元的罚款。
下来,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监管执法,督促市场开办方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对屡教不改或严重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坚决予以关停整顿,并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日期:2022-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