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为落实《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号),依据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等有关规定,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要点表》和《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
据悉,两个表格作为《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的配套表格,适用于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的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飞行检查、体系检查工作。
《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要点表》中表1-1《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要点表》适用于食品(含特殊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环节的监督检查,表1-2《食品销售监督检查要点表》适用于食品(含特殊食品、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销售环节的监督检查,表1-3《餐饮服务监督检查要点表》适用于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督检查。
《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中表2-1《食品生产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适用于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的记录与公布,表2-2《食品经营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适用于食品销售、餐饮服务环节监督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的记录与公布。
使用时,《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要点表》的告知页,适用于各种类型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监督检查。检查人员开展监督检查时,应首先向被检查单位告知相关权利义务及责任,并填写告知页相关内容,记录告知、申请回避等情况,并由被检查单位、检查人员签字或盖章确认。《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包括被检查单位基本信息、检查方式、检查内容、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检查人员应当如实记录监督检查情况,正确勾选采用的监督检查方式与依据的检查要点表。
另外,检查人员应当按照《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中“填写说明”的具体要求如实、逐项填写检查内容、检查结果、结果处理等相关内容。监督检查发现食品生产经营者存在违法行为需要立案调查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严格按照行政处罚程序开展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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