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我市春季校园食品安全,3月2日—3日,市局王立华调研员带队餐饮科监管人员深入霍林郭勒市、扎鲁特旗对校园食堂及周边餐饮店进行了督导检查。
检查中,督查组对校园食堂和周边餐饮店的食品加工环境、餐饮具清洗消毒、留样情况、进货台账、餐厅卫生及调味品采购、使用等提出了改进建议。督查组强调,在食品加工过程中应使用酿造酱油、酿造食醋等,严禁使用配制酱油,严禁在肉类菜品中添加含有人工色素、着色剂等调味品,筑牢食品安全底线。
下一步,市局将联合市教育局开展全市校园食品安全督查工作,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消除校园食品安全隐患,守护全体师生的饮食安全。
日期:2022-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