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2020-2022年)》要求,保障开学学生在校用餐安全,2月28日,兴安盟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两家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落实情况进行突击检查。
检查组实地检查乌兰浩特市鑫雍丰餐饮食品配送中心、乌兰浩特市五色春食品配送中心,对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记录、食品加工流程、食品留样及送餐管理等进行了重点检查。在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食品与非食品混放、从业人员消毒不彻底等问题,检查组要求企业立即整改,并要求属地局进行复查,确保其整改到位。
同时,检查组对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日加工制作数量、配送量、配送去向(单位)、配送车辆状况和检验能力进行摸底调查,核验其加工能力,全面掌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基本情况,督促供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加快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及HACCP或ISO22000体系认证,强化自身食品安全管理,按时完成上述两项工作100%的年内指标。
兴安盟市场监管局已下发通知,要求各旗县市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校周边餐饮店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做到全覆盖监管。下一步,兴安盟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开展随机检查,确保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
日期:2022-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