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1年总局本级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中,涉及我市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重庆市辣媳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山椒凤爪(辐照食品)(抽样单编号:PJ21000000595930733,生产日期:2021年10月21日),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合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重庆市辣媳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食品的行为作出如下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480元;2.处罚款70000元。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经排查,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的原因是:因添加剂熬制不充分使其未完全溶解,导致部分产品添加剂含量超标。现该公司对工作人员进行了再次培训和要求,制定并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加强对出厂产品的检验,坚决杜绝不合格产品出厂销售。
日期:2022-0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