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一些含金(银)箔金(银)粉类物质(下称:金银箔粉)食品在市场上频频出现,成为商家的消费噱头。根据我国相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标准规定,金银箔粉不是食品添加剂,不能用于食品生产经营,存在食品安全风险。
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净化市场消费环境,维护群众健康安全,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联合印发《关于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含金银箔粉食品违法行为的通知》。柳州市市场监管局按照通知要求迅速部署,在全市组织开展查处生产经营含金银箔粉食品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加强源头治理
严格要求食品生产者不得采购使用金银箔粉生产加工食品,食品销售者不得采购销售含金银箔粉的食品,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得制作售卖含金银箔粉的餐食。
加强进口食品监管
加强对有进口食品经营户的监管,要求进口食品经营户不得进口含金银箔粉食品,已经进口的,立即停止销售。
严格查处违法广告宣传
严格查处以食品添加金银箔粉为噱头宣扬奢靡享乐、拜金主义等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广告宣传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宣传食品中添加金银箔粉具有保健功能、治疗功效等虚假违法广告。
加强科普宣传
加强科普宣传和舆论引导,倡导科学理性消费,积极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坚决遏制“食金之风”。
本次专项行动共检查全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953家次,对糕点类、肉类、海苔、甜品等重点品种进行仔细排查,目前未发现生产销售含有金银箔粉的食品。
柳州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强对制作售卖含金银箔粉食品违法行为的监管,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提升全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并严厉查处以食品添加金银箔粉为噱头宣扬奢靡享乐、拜金主义等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广告宣传行为。同时,鼓励社会各界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坚决遏制“食金之风”。
日期:2022-0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