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日期间,市场消费行为大幅增长,部分商家抱着侥幸心理,出现“最低价”、“出厂价”等价格虚假行为。近日,高坪区市场监管局结合“春雷行动2022”价格乱象治理执法行动,查处了一起商家销售商品未明码标价案。
2月8日,执法人员对辖区某大型餐饮企业巡查时发现,该店柜台上摆放有大量啤酒,吧台处的保鲜柜内陈列有各种酒水饮料,但上述酒水饮料均未标注销售价格。执法人员立即查看了该店现场所使用的菜单,菜单上亦未对酒水饮料价格进行标示。
该商家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的规定,执法人员现场出具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立即改正未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并对该店涉嫌销售商品未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日期:2022-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