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通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通江县某餐馆现场检查时,发现该餐馆未在菜单上标明米饭价格,也未提示米饭要收费,顾客结账时,每人收取了2元的米饭费用。经查,该餐馆共向1069名顾客收取米饭费用共计2138元,该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规定,通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餐馆进行立案调查,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下一步,该局将紧紧围绕“铁拳出击护民生 铁腕治乱促发展”行动主题,聚焦民生领域,紧盯突出问题,加大执法力度,切实维护春节期间市场经营秩序。
日期:2022-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