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汉庄所工作人员在依法开展辖区餐饮服务单位疫情防控和爱国卫生“净餐馆”专项行动监督检查中,发现位于汉庄街的隆阳区杨文飞早晚点店存在“三防(防蝇、防鼠、防尘)”设施设备未正常使用、工作人员未穿戴工作衣帽、口罩及未认真开展进店顾客扫码测温督导等问题。
针对该商户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情况,该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对其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并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净餐馆”专项行动工作要求。
下一步,该所将开展整改工作“回头看”,对敷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餐馆,该所将坚决予以查处。
日期:2022-0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