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15日,台湾卫福部食药署发布卫授食字第1111900187号公告,修正「食品中海洋生物毒素之检验方法-河豚毒素之检验(二)」,并自即日生效。 其修正要点如下:
一、「装置」、「器具及材料」、「标准溶液之配制」、「检液之调制」、「基质匹配检量线制作」及「附注」,依检验方法格式进行文字修正。
二、「监别试验及含量测定」,依检验方法格式进行文字修正,另修正河豚毒素含量及定量极限之单位。
三、增列参考文献。
四、增修订部分文字。
卫授食字第1111900187号附件(修正总说明及修正对照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