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市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198批次,涉及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97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情况通告如下:
南京市玄武区百如家中山东路百货店销售的标称连云港侨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五香味花生米,经通标标准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检验发现,黄曲霉毒素B1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连云港侨泰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上述不合格食品详细信息见附件。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通知相关区局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对不合格食品涉及的外地企业,我局已函告当地监管部门。
特此通告。
附件: 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关于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4期).zip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21日
日期:2022-0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