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美国《联邦公报》(FR)消息,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新发布的有关"进口食品提前通知"规定,完全采用2011年5月发布"进口食品提前通知中信息"暂行规定(IFR)内容(76FR25542)。
暂行规定中所要求的:在进口食品提前通知内容中,必须包括该食品货物被其他国家拒绝入境历史信息。在"进口食品提前通知"规定中得到进一步明确。
此外,决定进口食品到岸检查方式的提前通知中心(PNC),已合并为食品定向防护部(DFDT)。
具体详见:https://www.federalregister.gov/articles/2013/05/30/2013-12833/information-required-in-prior-notice-of-imported-food
日期:2013-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