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27日,台湾地区"行政院卫生署署长"以及"食品药物管理局长"在记者会上针对有毒淀粉的案件表示,从6月1日开始,将要求淀粉类的原料制造商或中游贩卖商需提供安全证明给下游店家,业者需要将其张贴在明显处,以供消费者检视确认。第一阶段会以民众常吃的食品,诸如粄条、肉圆、粉圆、黑轮等为主。
近期毒淀粉问题受到社会的关注,并且随着追查行动的持续进行,越来越多产品项目遭到污染,因此为了避免其它合格的业者受到波及,以及让民众可以安心购买,"卫生署"开会决议启动"食品安全项目计划",除了在3天内要清查全台所有淀粉厂,确定问题淀粉的来源、流向、回收情况外,也要求业者从6月开始须出具上游原料厂的安全证明。
日期:2013-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