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欧盟连续发布5个法规,对37/2010法规(动物源性食品中药理活性物质及其衍生物最大残留限量)进行修订,扩展了部分药理活性物质作为兽药使用的动物种类,同时制修订了相关残留限量。具体修订如下:
1、莫能菌素(monensin)。欧盟委员会于2013年1月23日发布59/2013法规,对37/2010规定的莫能菌素在牛产品中限量进行修订,将限量由2ppb(肌肉)、10ppb(脂肪)、30ppb(肝脏)、2ppb(肾脏)、2ppb(奶)分别修改为2ppb(肌肉)、10ppb(脂肪)、50ppb(肝脏)、10ppb(肾脏)、2ppb(奶),该法规已于2013年3月25日生效。
2、地克珠利(diclazuril)。37/2010规定地克珠利仅可用于反刍动物以及猪的经口给药,用于治疗球虫病和原虫病。欧盟委员会于2013年2月8日发布115/2013法规,对37/2010进行修订,允许地克珠利作为兽药治疗禽球虫病和原虫病,但不得用于产蛋禽。该法规同时规定了地克珠利在禽产品中的残留限量,分别为500ppb(肌肉)、500ppb(皮肤和脂肪)、1500ppb(肝脏)、1000ppb(肾脏)。该法规已于2013年4月10日生效。
3、乙酰氨基阿维菌素(eprinomectin)。37/2010规定乙酰氨基阿维菌素作为抗体内/外寄生虫药用于牛。欧盟委员会于2013年2月8日发布116/2013法规,对37/2010进行修订,允许其用于绵羊和山羊,该法规同时规定了乙酰氨基阿维菌素在绵羊和山羊中的临时残留限量,分别为50ppb(肌肉)、250ppb(脂肪)、1500ppb(肝脏)、300ppb(肾脏)、20ppb(奶),该临时限量执行至2014年7月1日,该法规已于2013年4月10日生效。
4、莫奈太尔(monepantel)。37/2010规定莫奈太尔可作为抗寄生虫药物用于绵羊和山羊,但不能用于产奶羊。欧盟委员会于2013年4月29日发布394/2013法规,对37/2010进行修订,允许其用于产奶羊,该法规同时规定了莫奈太尔在羊奶中的残留限量,为170ppb(肌肉)。该法规将于2013年6月29日生效。
5、波尼松龙(prednisolone)。37/2010规定波尼松龙仅可作为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用于牛。欧盟委员会于2013年5月2日发布406/2013法规,对37/2010进行修订,允许其用于马科动物。该法规同时规定了波尼松龙在马科动物产品中的残留限量,分别为4ppb(肌肉)、8ppb(脂肪)、6ppb(肝脏)、15ppb(肾脏),该法规将于2013年7月3日生效。
日期:2013-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