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公布第四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推荐城市名单,苏州市成为53个创建推荐城市之一。
近年来,苏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强化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监管措施,不断提高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能力,提升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全市连续多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食品安全状况持续稳定向好。截至目前,全市获证食品生产企业1498家,食品小作坊568家,食品经营主体22.4万家,总量全省第一。农产品交易市场439家(其中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8家),数量全省第一。美团、饿了么外卖平台入网餐饮单位约4.5万家,日均订单超120万件,多年保持全省首位。张家港市等8个市、区创建成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建成省级食品安全示范街10条、示范店605家、名特优小作坊30家,总数居全省前列。全市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实施率持续保持100%。在全省率先建立覆盖所有板块的10个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首家推广使用省级“江苏冷链”追溯系统,完成注册3938家,首站赋码37517批次。建设“苏州外卖共治平台”,建立网络餐饮从业人员举报奖励制度,创新“不见面”兑奖方式。组织开展“苏小检在行动”,累计开展活动130场,点击量突破800万次。
下一步,苏州将坚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以群众满意、社会认可为目标,以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为导向,积极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活动,深入实施基层食安办规范化建设、网络食品安全治理等十三项重点提升工程,突出创新示范引领,营造创建宣传氛围,争取早日创建成功。
日期:2022-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