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食品销售、餐饮、生产及小作坊环节监督抽检工作,共抽检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罐头,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冷冻饮品,肉制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等食品1017批次样品,抽样检验合格991批次,不合格样品26批次(见附件)。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虎门刘伟君蔬菜店销售的包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二、东莞市虎门曾记水产品店销售的泥鳅(淡水),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三、东莞市虎门赖卓辉蔬菜店销售的青尖椒,克百威(克百威和3-羟基克百威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四、东莞市望牛墩祯群牛肉店销售的羊肉,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五、东莞市虎门朱冬香蔬菜店销售的菜豆,甲胺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六、东莞市大岭山聚兴食品贸易商行销售的标称揭阳市岛游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杨枝甘露(杨枝甘露味蒸蛋糕),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七、东莞市虎门麦沃权蔬菜店销售的苦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以氯氟氰菊酯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八、东莞市横沥三乐购物商场销售的花牛苹果,敌敌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九、东莞市虎门赖卓波蔬菜店销售的青椒、红椒,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十、东莞市虎门郭创锐蔬菜店销售的白萝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以氯氟氰菊酯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销售的大白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十一、东莞市虎门周记鱼店销售的鲈鱼(淡水),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十二、东莞市虎门梁康福蔬菜店销售的结球甘蓝(包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十三、东莞市虎门谢庆创蔬菜店销售的萝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十四、东莞市沙田邓志锋蔬菜档销售的豇豆(长豆角),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十五、东莞市虎门谭五星蔬菜店销售的普通白菜(小白菜)、菠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十六、东莞市鑫鹏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生姜,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十七、东莞市合隆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甜橙,联苯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销售的冰糖心苹果、红香梨,敌敌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八、东莞市高埗永隆副食店销售的标称福建省时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盐芝士蛋糕,丙二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深圳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九、广东豆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银耳羹,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东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十、东莞市常平广记烧腊店销售的叉烧,胭脂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东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十一、东莞市羽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酱骨架,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东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单位立即停止生产、销售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应尽量选择综合性商场、生鲜超市、大型农产品市场等正规途径购买鲜活农产品,购买时应注意选择市场上公示抽检合格的摊位和品种,主动索要并保存好购货票据。为保持鲜活农产品的营养和风味,建议按需购买、尽快食用。消费时应注意食物种类多样化,不偏食,促进人体对各类营养物质的均衡吸收。食用农产品在冷藏条件下的保鲜效果优于常温,但不同品种应尽量分开保存,以免造成病原体的相互污染。食用水产品时要充分加热,以防范致病菌和寄生虫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的危害。不食用感官不新鲜的水产品,以防止残留的有害物质侵入人体。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举报投诉电话12345。
特此通告。
附件1 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2022年第01号).pdf
附件2 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2022年第01号).pdf
附件3 关于部分检验依据、项目的说明(2022年第01号).pdf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01月06日
日期:2022-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