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计生函〔2013〕86号
海南省卫生厅:
你厅《关于调整冬青科苦丁茶为普通食品的请示》(琼卫法规〔2012〕38号)收悉。经研究, 我委同意将冬青科苦丁茶(Ilex kudingcha C.J.Tseng)作为普通食品管理。生产经营上述食品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
此复。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3年4月10日
食品伙伴网编辑注:卫生部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51号)》中,将“苦丁茶”列入《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
日期:2013-0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