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全省大米产品生产秩序,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2012年4季度,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大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由各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抽样和对生产销售质量不合格产品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由玉溪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德宏州质量技术综合检测中心、红河州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云南省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负责检验工作。
本次大米监督抽查的重点是我省获得生产许可证的大米生产企业生产的大米产品。依据GB 1354-2009《大米》国家标准对抽查的大米产品质量进行检验判定,主要检验项目是:色泽、气味、口味、加工精度、不完善粒、最大限度杂质总量、糠粉、带壳稗粒、矿物质、稻谷粒、碎米、碎米总量、小碎米、水分、黄粒米、标签、铅、镉、总汞、无机砷、六六六、滴滴涕、黄曲霉毒素B1等共计23项检测指标。
本次大米监督抽查,共抽查了昆明、曲靖、昭通、玉溪、楚雄、大理、保山、德宏、临沧、丽江、普洱、西双版纳、红河、文山等14个州(市)172家大米生产企业的192批次产品,经检验,180批次的样品实物质量合格,实物质量抽查合格率为93.8%。
本次大米产品监督抽查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一是有5批次大米样品碎米总量指标不合格;二是有7批次大米样品不完善粒指标不合格;三是有1批次大米样品加工精度指标不合格;四是有1批次大米样品黄粒米指标不合格。
对产品实物质量不合格的大米生产企业,有关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正依法对其质量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抽查中实物质量合格的产品及其企业,省质监局决定予以公布表扬,并加大宣传力度,为消费者创造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
附: 大米质量报告附件.xls
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日期:2013-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