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市民对进口食品的需求和消费日益增长。与此同时,进口食品安全也成为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新修订的《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将在2022年1月1日生效实施,为进口食品全链条管理进一步强化了法律制度保障。
下面就让我们来看看进口食品是如何通过海关阿Sir的重重考验安全抵达市民餐桌的吧。
01
安全准入有保障
海关对进口食品安全的把控从生产源头就开始了——海关可以对境外国家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和食品安全状况开展评估和审查,以此来判定这个国家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和食品安全状况能否达到中国所要求的水平,以及该体系下生产的输华食品能否符合中国法律法规要求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
例如:境外国家申请向我国首次输出某类食品、境外国家发生重大动植物疫情或者食品安全事件时,海关可以对上述国家启动评估和审查。
02
进口企业严管理
所有进口食品的境外生产企业都要到海关进行注册,海关会定期公布并更新获得注册的企业名单。
以下18类食品(上下滑动查看)的境外生产企业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由所在国家主管当局向海关总署推荐注册。
18类食品以外的其他食品境外生产企业,应当自行或者委托代理人向海关总署提出注册申请。
03
特定食品进口要审批
为防止动物传染病、寄生虫病和植物危险性病虫杂草以及其他有害生物的传入,海关对需要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的进口食品实施检疫审批。
食品进口商应当在签订贸易合同或者协议前取得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
04
现场查验高标准
海关依法对进口食品实施现场查验,主要包括运输工具、存放场所是否符合安全卫生要求;集装箱号、封识号、内外包装上的标识内容、货物的实际状况是否与申报信息及随附单证相符;动植物源性食品、包装物及铺垫材料是否存在《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况;内外包装是否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是否存在污染、破损、湿浸、渗透;内外包装的标签、标识及说明书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以及海关总署规定的要求等方面。
同时,进口保健食品、特殊膳食用食品的中文标签必须印制在最小销售包装上,不得另行加贴,选购上述产品时这个细节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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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监督不放松
当食品出口国发生重大动植物疫情,无法有效保证输华食品安全时,海关可以对相关食品采取暂停或禁止进口的控制措施。
如果食品进口商发现进口食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应当依法立即停止进口、销售和使用,实施召回,还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并将食品召回、通知和处理情况向海关报告。
《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严密海关对进口食品的监管,切实为市民餐桌安全保驾护航。
供稿单位:深圳海关
日期:2021-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