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共抽取了酒类、饼干、糖果制品、调味品、豆制品、蛋制品、罐头食品、水产制品、餐饮食品等九大类106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样品102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不合格样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大同市紫泥餐饮有限公司鼓楼分公司(大同市平城区鼓楼市场13、14号铺面)六寸吃碟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大同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二、大同市聚奕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清远街南侧A区二期5号)一尺月光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残留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大同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三、大同市聚奕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清远街南侧A区二期5号)七寸小兰花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残留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大同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四、大同市红旗大饭店有限责任公司(大同市平城区局东街3号)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残留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大同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督导产品生产销售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检验项目和产品相关信息见附件。
特此通告。
附件:1.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 部分不合格项目小知识.docx
2.2021年第19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项目; 2021年第19期省抽监督抽检检验项目.xls
3.2021年第19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9期合格.xls
4.2021年第19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 19期不合格.xls
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8日
日期:2021-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