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的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省3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临猗县嵋阳巧换早餐店销售的油条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临猗县嵋阳巧换早餐店销售的生产日期为2021年7月21日的油条,经广电计量检测有限公司(湖南)检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临猗县嵋阳巧换早餐店进行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油条共自制90根,已全部销售,无库存。因油条属即食食品,无法召回。导致不合格的原因是食品添加剂使用不当。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对临猗县嵋阳巧换早餐店作出没收非法所得180元、并处罚款25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二、山西陈府陈醋有限公司生产的山西陈醋(酿造食醋)
(一)抽检基本情况
山西陈府陈醋有限公司生产的标称生产日期为2021年3月23日的山西陈醋(酿造食醋),经宁波海关技术中心检验,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山西陈府陈醋有限公司进行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山西陈醋(酿造食醋)共生产100箱,已全部销售,无库存。召回8箱。导致不合格的原因是生产过程控制不严。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对该企业作出没收不合格山西陈醋(酿造食醋)8箱、没收非法所得2300元、并处罚款75000元的行政处罚。对该批次不合格山西陈醋(酿造食醋)的经营环节,由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核查处置。
三、山西大学饮食服务中心令德阁一层餐厅购进的粉条
(一)抽检基本情况
山西大学饮食服务中心令德阁一层餐厅购进的标称生产日期为2021年6月2日的粉条,经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山西大学饮食服务中心令德阁一层餐厅进行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粉条共购进6包,已销售1包,库存(未销售)5包。因零散销售,无法召回。该产品不合格的原因在生产环节。因该企业按要求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对该企业作出没收不合格粉条5包,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10日
日期:2021-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