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17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45号),涉及我省漳州市金峰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马卡龙夹心饼干(柠檬味)。现将该批次不合格预包装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国抽抽样编号为GC21000000806030320的不合格预包装食品,涉及样品名称为马卡龙夹心饼干(柠檬味),被抽样单位为广西省百色市田东县福又多连锁超市新州店,标称生产企业为漳州市金峰食品工业有限公司,标识生产日期为2021年2月1日,不合格项目为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情况
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立即启动对漳州市金峰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的调查。漳州市金峰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共生产该批次不合格“马卡龙夹心饼干(柠檬味)”50箱,截止执法人员检查时,已全部销售完毕,该公司已对生产销售的该批次不合格预包装食品发出召回公告。
经查,该公司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该公司处没收违法所得3855元,并处罚52000元整。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10日
日期:2021-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