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澧县市场监管局查处一起篡改食品生产日期案件,因经营者孙某具有主观故意,被罚款10余万元。
据了解,澧县某食品贸易商行经营者孙某是本地经营各类豆豉的批发商,与之有生意合作的零售超市、商店经常会退回过期或临近保质期的食品。看到仓库里堆了很多某品牌风味鸡油辣椒和风味豆豉油制辣椒,孙某为了谋取非法利润,在过期食品上动起了“歪脑筋”。他在承接酒席等大订单时,往往会拧下未过期的某品牌风味水豆豉瓶盖(购买人自带容器上门取走已开封的风味水豆豉)。然后,在仓库内把已过保质期或临进保质期的瓶盖打开,换上之前取下的未过期的瓶盖。这些被偷换了瓶盖的风味豆豉均被销售到澧县周边的超市、商店。
孙某这种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的违法行为,最终被被执法人员识破,予以了重罚。同时,执法人员召回并销毁了已售出的篡改生产日期的食品225瓶。
如何辨别生产日期是否被篡改呢?
该局提醒广大消费者,未改动过的食品生产日期干净清楚、色泽发亮,更改后的包装有残破,字迹通常模糊不清,日期周围留有墨迹,日期色泽发乌发暗。此外,有些包装袋上的原日期因未涂抹干净,甚至会出现同一个袋子有两个生产日期的情况。 像上述案件中的问题,消费者可先检查瓶盖塑料封膜是否完好,没有塑料封膜的,在拧开瓶盖的时候,注意听是否有轻轻的“砰”声。如果没有,一拧就可以顺利打开,可保存购货凭证后,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咨询。
日期:2021-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