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食品监督抽检。为保证广大消费者的消费知情权,现将抽检信息通告如下:
本次抽检共4大类205批次样品,其中豆制品12批次,合格12批次;食糖1批次,合格1批次;餐饮食品74批次,合格68批次,不合格6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18批次,合格118批次。
一、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
(一)潜山市韩姐土菜馆消毒的碟子和水杯(消毒日期/批次2021-09-15),大肠菌群(纸片法)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潜山市四牌楼早餐店自制的油条(生产日期/批次2021-08-28),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三)潜山县皖潜餐馆消毒的碟子(消毒日期/批次2021-09-16),大肠菌群(纸片法)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四)太湖县早膳好早餐店自制的小馒头(生产日期/批次2021-08-24),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五)桐城市大关镇志根早餐店自制的油条(生产日期/批次2021-09-09),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核查处置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调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凡购买不合格食品应停止食用,及时与生产企业或经销商联系。在市场上发现问题食品请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附件:
附件1.食品抽检合格-豆制品.xls
附件2.食品抽检合格-食糖.xls
附件3.食品抽检合格-餐饮食品.xls
附件4.食品抽检不合格-餐饮食品.xlsx
附件5.食品抽检合格-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xls
附件6.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
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7日
日期:2021-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