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61期),涉及苏州市2家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吴花坊果味酒(青梅酒)
(一)抽检基本情况。吴中区临湖遂初堂餐厅(浙江淘宝网)经营的标称苏州市利华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东吴花坊果味酒(青梅酒),生产日期2020-11-26,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南京站。
(二)生产方面风险控制情况。姑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苏州市利华酒业有限公司共生产该批东吴花坊果味酒(青梅酒)42箱、销售3箱,货值5040元,已销售部分未能实际召回,剩余39箱已封存。
(三)经营方面风险控制情况。吴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吴中区临湖遂初堂餐厅已于2020年1月2日注销营业执照。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日期:2021-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