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响应企业合理需求,提升食品经营许可工作便利化水平,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无锡市市场监管局制定了《无锡市食品连锁经营企业食品经营许可试行“评审承诺制”指导意见》,将于2022年1月1日起在全市实施。
该“评审承诺制”是指在本市已有10家以上直营连锁门店的食品经营企业通过主动申请,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审查,获得资质后在新开直营门店时,除提交规定材料外,免于现场核查,受理后当场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许可制度。
除大幅度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方便企业办事,并促进发挥企业自我管理、自我规范的主动性外,我市该项工作还有以下四个特色:
一、总部地域不受限
在无锡市范围内无论是否设有总部或管理机构的食品连锁经营企业,只要满足申请条件,都可申请该“评审承诺制”资质,不以未在无锡设立总部为限制,以开放的心态、公平的原则打造好我市的营商环境。
二、经营业态覆盖广
该“评审承诺制”不仅涵盖餐饮业态(大型餐饮、中型餐饮、小型餐饮、微型餐饮),食品销售业态(商场超市、食杂店)也一并纳入。经过调研,除生食类食品、自酿酒、生鲜乳饮品制售等高风险经营项目外,其它食品制售项目均可适用,秉持包容审慎的监管理念,力求在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和企业需求之间找好平衡点,避免使之成为“鸡肋”式制度。
三、全市联动一盘棋
在无锡市设有企业总部或管理机构的,由所在地市(县)、区市场监管局进行资质评审;在无锡市无企业总部或管理机构的,由无锡市市场监管局进行资质评审。无论市局还是市(县)、区局通过的资质,在全市均通用,增强市场监管部门整体格局意识。
四、后期监管不放松
坚持“严监管”与“助发展”并重,对以“评审承诺”方式取得许可的连锁门店,在领证之日起30个工作日进行核查,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整改直至撤销许可;建立退出机制,如发生食品安全事件、重大社会舆情事件以及累计2次在首次证后监管被限期整改的,将被取消资质。
日期:2021-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