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64期),涉及我市3家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豇豆(张岩蔬菜批发部)
(一)抽检基本情况。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好得家张岩蔬菜批发部经营的豇豆,购进日期2021-08-27,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二)风险控制情况。吴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好得家张岩蔬菜批发部共购进该批豇豆51.5公斤,销售51.5公斤,货值412元,因已全部销售,故未能实际召回。
二、豇豆(刘雪亚蔬菜商行)
(一)抽检基本情况。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好得家刘雪亚蔬菜商行经营的豇豆,购进日期2021-08-27,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二)风险控制情况。吴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好得家刘雪亚蔬菜商行共购进该批豇豆10公斤,销售10公斤,货值70元,因已全部销售,故未能实际召回。
三、鳊鱼
(一)抽检基本情况。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好得家王家胜水产批发部经营的鳊鱼,购进日期2021-08-27,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二)风险控制情况。吴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好得家王家胜水产批发部共购进该批鳊鱼24.4公斤,销售24.4公斤,货值414.8元,因已全部销售,故未能实际召回。
四、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日期:2021-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