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规定,我市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现将3-10月部分抽检信息予以公布。
一、总体情况:本次公布食用农产品164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63批,不合格样品1批次。
二、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涉及本市生产经营企业的,我市市场监管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予以处置。
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25日
附件下载:
本次检验项目.doc
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docx
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docx
日期:2021-11-30